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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条例
 执业医师法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分会建设

 

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入会申请表(下载:目标另存为)

关于表彰 2006 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的

各区联络处、会员单位:

  2005 年以来,在武汉市卫生局中医处、武汉医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会员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卫生部和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向华益慰同志学习的活动,认真履行协会职能, 团结一心,奋力拼搏 ,开展教育,维权自律,向 “ 建设服务型分会,创建学习型组织,塑造民营医院形象 ” 工作目标不断迈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经检查考核,各区推荐,分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批,授予湖北夏小中医院等 105 个单位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万久扬、程进明同志优秀协会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在努力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为群众健康服务中,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全体会员要向先进学习,继续发扬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武汉地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构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努力 奋斗!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先进单位

江岸区

武汉光岩中医门诊部

江岸立新中医医疗保健门诊部

武汉天任中医门诊部

武汉先宏中医门诊部

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医门诊部

武汉正威中医门诊部

武汉医药学会中医门诊部

万五一颈肩腰腿痛专科门诊部

武汉同方中医康复门诊部

武汉普爱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王培滋中医内科诊所

吕新茂中医按摩诊所

刘双莆中医内科诊所

宋训英中医诊所

陈辉中医诊所

陈金元中医诊所

陈福生中医诊所

陈茜中医诊所

沈虹中西医结合诊所

江汉区

湖北夏小中医院

武汉天安中西医结合医院

武汉科德肿瘤研究所中医门诊部

武汉国医馆

武汉普康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武汉华兴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汉口长东中医门诊部

武汉杏林中医门诊部

江汉仁心中医门诊部

武汉楚天中医门诊部

武汉红旗中医门诊部

武汉先涛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郑兰侠中医内科诊所

陈良敏中医内科诊所

何小育中医诊所

桥口区

武汉南威中西医结合医院

武汉郑氏中医骨科医院

武汉宏晟生殖健康中医医院

武汉瑞祥中西医结合医院

武汉中西医结合糖尿病门诊部

武汉天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武汉联合老中医门诊部

裴双宁中医内科诊所

汉阳区

必春综合门诊部

武汉康和中医门诊部

武汉智超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武汉黄家医圈中医肿瘤诊所

胡镇湘中医内科诊所

王海英中西医结合诊所

武昌区

湖北大中医院

武汉家波风湿骨病专科医院

武汉升华蛇疗中医医院

武汉德智中医咳喘专科门诊部

武昌长庚中医门诊部

武汉舒康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武汉老中医中华路门诊部

王雅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武汉松刚乙肝专科门诊部

武汉同康盛中医门诊部

武汉侨康中医门诊部

武汉天然第一中医门诊部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南站中医门诊部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武昌紫阳路中医门诊

湖北中医附院胭脂路中医门诊部

湖北中医附院付家坡中医门诊部

金安中医门诊部

洪山区

武汉张鸿民骨伤专科医院

武汉中医哮喘病医院

徐东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洪山陈隆英中医门诊部

武汉华都中医门诊部

武汉南山中医门诊部

洪山格林现代中医门诊部

志刚中医门诊部

姜昭燮中医内科诊所

青山区

程天元中医骨伤诊所

 东西湖区

武汉济安中西医结合蜂疗门诊部

武汉中西医结合肛肠门诊部

江夏区

赵泽度中医内科诊所

叶连成中医内科诊所

张嘉祯中医骨伤诊所

黄陂区

黄陂福康风湿康复中医院

王嘉黍中医内科诊所

许玉桥中医内科诊所

夏明浩中医内科诊所

蔡崇峰中医内科诊所

万学明中医内科诊所

晏旭中医内科诊所

张进堂中医诊所

孙勋建中医诊所

蔡甸区

孙守则中医内科诊所

付楚美中医内科诊所

汉南区

肖耀祥中医内科诊所

新洲区

潘文毅中西医结合诊所

徐禄辉中医内科诊所

蔡兴旺中医内科诊所

凌子祥中医骨伤诊所

尤自华中医内科诊所

 开发区

易复元堂中西医结合诊所

黄运华诊所

张国金西医内科诊所

张小年西医内科诊所

辛运昌诊所

顾红潮诊所

张艳诊所

周枝荣西医内科诊所

 优秀协会工作者

万久扬 程进明

 

关于认真执行《 2006 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联络组、会员单位:

  现将《 武汉 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2006 年工作安排》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O 六年二月十九日

 

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2006 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分会工作积极进取,迈向新起点的一年。我们要在 武汉 医师协会、市卫生局中医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武汉,以“建设服务型分会,创建学习型组织,塑造民营医疗机构形象”为目标,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开展工作:

  一、  加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在依法执业上加大力度

  要紧密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以及各项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质量、医疗管理质量的管理和医务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广大病员服好务。

  要坚持中医办医质量标准,突出中医特色,正确处理发展中医药与生存关系,遏制中医治疗西医化倾向。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改变在诊室内悬挂锦旗、奖状、感谢信的传统做法,从整顿医疗环境入手,积极倡导“金杯银杯不如病人的口碑”,与时俱进,营造新型的医疗环境,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要继续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的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比,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围绕工作中心,在增强分会凝聚力上加大力度

  要加强分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研究工作,努力将常务理事会建设成为“勤奋、廉洁、务实、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引领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要加强中医理论的学习研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推广交流中医药经验,挖掘整理中医文化遗产,聘请名老中医、专家授课,提高民营中医的诊疗整体水平。弘扬祖国传统医学,组织到法国巴黎筹办“中医研究康复保健中心”,让中医药走向世界。

  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学习讲座、学习培训活动和各类公益活动,不断增强分会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 加强分会建设,在完善制度上加大力度

要根据分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狠抓工作的落实和检查,将分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四、  积极发展会员,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加大力度

  要健全各级组织,特别要加强各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区联络组的作用。各区联络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不断完善分会组织网络,切实形成市区工作联动机制。要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及时增补、发展理事,不断壮大会员队伍。

  五、  认真搞好服务,在狠抓工作落实上加大力度

  要继续做好会员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和民营医疗机构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要继续办好《武汉民营中医师通讯》和“武汉民营中医师网站”( www.whmyzysfh.com ),加强与会员的联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为会员服务。要认真完成武汉医师协会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武汉作出新贡献。

 

 

 

                      二 OO 六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和 2006 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

 

各区联络组、会员单位:

  为加强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和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联络组、会员单位要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 和国执业 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 本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积极动员、发展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加入本会。

  二、办理团体会员入会需提交《团体会员申请表》、单位法人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个人会员入会需提交《会员入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一寸照片两张;经本会组织部审查,报领导审核批准,发给团体会员证书或个人会员证书。

  三、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会费收缴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2006 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会员单位速到本会及所在区联络组交纳会费。

  四、联系电话: 85630357 62667999 联系人:王筱娟

  附件: 1 、《会员管理办法》

      2 、《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二 OO 六年二月十九日

会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的管理,根据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

  1 、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热爱、支持中医药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医疗机构。

  3 、拥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4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二)个人会员

  1 、持有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2 、拥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3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4 、 团体会员中符合上述条件者,如本人自愿,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入会程序

  (一)团体会员

  1 、提交本单位法人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递交《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团体会员申请表》;

  3 、经本会组织部审查,报分会领导审核批准,发给 团体会员证书;

  4 、团体会员单位中的个人会员,可由该单位集体办理入会手续。

  (二)个人会员

  1 、提交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

  2 、递交《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入会申请表》;

  3 、经本部组织部审查,报分会领导审核批准,发给个人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各项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 、优先获得会本会的信息和资料,参加举办的各项活动;

  4 、享受本会的有关优惠待遇;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含团体会员):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 、积极发展会员;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职业道德;

  5 、按期交纳会费;

  6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五、会员的管理

  (一)在各区设立联络组,实施对本辖区及单位会员的管理。

  (二)联络组的职责是:

  1 、传达本会的决议、决定、意见和通知;

  2 、组织会员参加本会的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 、为会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4 、向本会报告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反映会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5 、发展会员,收缴会费,代发会员证;

  6 、推选代表参加本会的会议;

  7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决议及危害本会声誉的行为,经查实后,逐级上报本会,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所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四)会员如申请退会,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所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二 OO 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武汉 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为做好会费收缴工作,加强对会费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 武汉 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应按照本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每年 100 元;团体会员单位中的个人会员不交个人会员会费,只收个人会员证工本费 10 元。

  (二)团体会员:医院单位每年 1200 元;门诊部单位每年 600 元(理事单位每年 1000 元);诊所理事单位每年 200 元。

  (三)特殊活动和特殊情况,常务理事单位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支持并欢迎单位和个人在上述标准之外向本会捐款。

  三、交纳方法

  每年第一季度交纳本年度会费。

  四、本会会费由分会办公室专设帐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围绕本会章程开展的业务活动和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会会费的支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本会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

  六、本会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财政审查、民政部门和本会会员的监督、检查。

  七、会员因公出差、进修等原因不能按期交纳会费,可按标准在当年内补交,无故不交会费超过两年者,取消会员资格。

 

 

 

                                二 OO 六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当前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联络处、会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会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现对做好当前印制新医疗文书、订做医疗机构铜牌、参加例会要求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做好新医疗文书的使用及印刷工作。根据卫生局使用新医疗文书的要求: 1 、请各会员单位对库存的旧病历、处方进行清理,将旧医疗文书可继续使用的年限及数量报分会备案。 2 、各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病历、处方。 3 、为做好门诊部、诊所新医疗文书的更换,降低印刷成本,分会将组织对统一印刷新医疗文书工作,请需要印刷的单位将所需数量于 4 月 30 日前报送分会办公室。

  二、本会会员单位要统一悬挂医疗机构铜牌。每个铜牌的制作费为 200 元,未订做医疗机构铜牌的单位,请于 4 月 30 日前送交中医处 朱 老师。

  三、会员单位及全体会员要坚持参加每季度例会活动。每季度第一月的 15 日为召开例会时间(遇星期天休息,会议时间顺延)。为端正会风,确保参加会议的时间和效果,对会员参加例会采取会前签到与会议结束前点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与对单位的工作考核、表彰结合,请各会员单位和会员遵照执行。

 

                      二 00 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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