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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医师法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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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简 介

  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武汉市卫生局、武汉医师协会主管,武汉市民政局注册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是由全市民营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的中医执业医师 ( 含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及热爱、支持中医药事业的有识之士,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本会宗旨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组织全体民营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维护民营中医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与经验交流,努力探索中西医学说与实践的结合点,促进中西医理论的沟通和医疗实践的互补;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切实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学术本质和特色优势,传播国内外中医药发展的新成就和新成果,不懈地推动中医药理论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在卫生行政部门和武汉医师协会的领导下,实施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行业管理。积极宣传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制度,经常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民营中医师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承担卫生宣传、中医药科普、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任务。条件成熟时,创办有关刊物,建立本会的网站。

  (三)加强国内外和地区间学术交流及民间中医药技术合作,积极开展各项调研活动,推广交流中医药经验,挖掘整理祖国医学遗产,开展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提高我市民营中医诊疗整体水平。

  (四)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查处无证行医,打击游医药贩,开展对中医社会办医质量检查。
  (五)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社会办医的行为,提高自身素质。

  (六)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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