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师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师分会 2006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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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对卫生工作提出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 2006 年 10 月 1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全文约 1.6 万字,共分八个部分,分别是: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五、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六、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七、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八、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在 “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 部分,《决定》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要求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考察我省中医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医政司司长孙塑伦等赴湖北武汉、恩施考察中医和民族医药工作。李大宁副局长一行实地考察了湖北省中医院、武汉市中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利川市中医院及利川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听取了省卫生厅、武汉市卫生局、恩施州卫生局领导关于中医工作及民族医药发展情况的汇报,对湖北省近几年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湖北省各级中医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面临的难得机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科学制定和实施湖北省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促进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李大宁副局长同时要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加强质量管理、注重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特色与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卫生部督导组来湖北督导 2006 年医院管理年活动
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组于 2006 年 9 月 24 日 -28 日在湖北检查了 2006 年湖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 2005 年 9 月 24 日,以卫生部医政司李大川副处长为首的卫生部督导组听取了省卫生厅副厅长黄利鸣同志就湖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其后,卫生部督查组分别对中南医院、协和医院的管理、临床、护理、临床检验、院感、财务、物价等多个方面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 2005 年接受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检查的同济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卫生部督导检查组还对四所医院的急诊情况进行了突击式夜查。
9 月 28 日 ,卫生部督查组在同济医院外一楼举行了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组意见反馈会。在汉的二级以上医院的领导同志听取了卫生部督查组的意见反馈。
卫生部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湖北省 2006 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受检医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与要求。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组的督查势必有力地促进了湖北省 2006 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学习六中全会精神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0 月 16 日 下午,我会召开“四季度例会”, 100 余名会员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副会长李家波对协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及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付源业处长到会讲话,常务副会长夏小中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全体会员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比学赶帮”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塑造民营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 为 促进社会和谐, 实现 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作出不懈的努力。
落实工作检查 促进规范行医
为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落实会员单位办医质量检查工作,促进有关单位的整改, 11 月 1 日至 7 日由分会常务理事和区联络处主任夏小中、葛继光、侯立新、李素珍、张力、韦钢、席慧、裴双宁、万国学等同志组成两个检查组,对 21 家门诊部、诊所的医疗质量及其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11 月 1 日 ,由分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力带队检查洪山、江夏等区, 11 月 2 日 ,由常务副会长会长夏小中带队检查江汉、桥口、汉南、蔡甸、汉阳等区, 11 月 7 日 ,由市卫生局中医处姜明科长、夏小中副会长带队检查新洲区。
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大都能按照医疗法规的要求规范行医,但在一些单位仍存在环境卫生、饮片质量较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对在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单位的抽查发现,经过认真整改后,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分会要求全体会员单位,要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意识,增进医患沟通,注重诚信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微笑服务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武汉南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终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患者开展人性化的服务,以服务打造医院的品牌。
为了将服务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最近开展了“微笑之星”的评比活动,该活动以向患者发放选票,由患者根据在医院就诊全过程中的感受,为医护人员打分,以患者的满意度为标尺,评选微笑服务标兵。
该活动开展以来,患者积极参与,认真填写选票。全院医护人员从细微处着手,把真诚的服务送给患者,潜心在全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患者在意见栏上这样写道:“亲切的微笑是发自内心的,暖人的话语是发自肺腑的,耐心的态度是令人敬佩的,感谢南威!”……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表示,决不辜负患者朋友,把患者朋友的鞭策和鼓励当成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把“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服务是我们的行动”贯彻始终,打造医院优质服务品牌。(武汉南威医院)
会员近况
● 10 月 31 日,本会理事、东西湖区联络处主任、武汉济安中西医结合蜂疗门诊部主 任陈 君,被增补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中医专家委员会委员”,并授予“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活动中心名誉教授”称号。
● 11 月 3 日 本会常务理事、武汉天任中医门诊部主任张天任当选为政协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 11 月 6 日, 本会常务理事、武汉天安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杨进当选为政协武汉市江汉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
● 在我市 11 月 7 日召开的“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上,本会张德忠、李家波、侯立新当选为常务理事;张天任、张力当选为理事;李家波再次当选为副秘书长。
● 本会常务理事、武汉立新中医医疗保健门诊部主任侯立新,出席中国民主同盟会武汉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再次当选武汉市民盟市委委员。
● 11 月 16 日,武汉市蔡甸区民营医师协会成立,本会理事、蔡甸区联络处主任孙守则当选为会长。
● 11 月 16 日,是我会 王培滋 医师八十岁生日,分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前往祝寿庆贺。 王培滋 医师出生中医世家,一辈子从事中医药事业,特别是近五十年来潜心研究中药治疗晚期恶性肿瘤,以精湛的医术,救死扶伤,为众多患者解除了病痛。至今八十高龄仍坚持坐诊,造福于患者。
二○○七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名参加 2007 年度卫生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单位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单位。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 [2006]69 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参加初(士)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 年;
2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3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 年;
4 、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执业 医师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7 年;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6 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4 年;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2 年;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六)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
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30 日 为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www.21wecan.com.cn )。 2006 年 12 月 1 日 至 12 月 20 日 (双休日不休息)为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2 : 00 — 4 : 30 。
三、报名地点:
部、省属在汉单位在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卫生厅一楼)报名;市属卫生单位及其他卫生单位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设在 武汉 医师协会(汉口胜利街 155 号)。
四、提交的材料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 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考试专业代码 026 至 088 须提供)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4 规格)。
(二)报名程序:
1 、自 2006 年 11 月 10 日 起至 11 月 30 日 止,请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cn/ ) , 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 200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表明信息表》,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须有档案存放权限)公章。
2 、 12 月 1 日 至 12 月 20 日 ,考生携带加盖公章的《 200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表明信息表》和其他材料到武汉医师协会(汉口胜利街 155 号)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3 、考务工作人员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图章,考生凭审验件到缴费处交报名费;
4 、凭报名缴费发票到信息确认处摄像,考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单,如有误提请工作人员修改,如无误则在信息单上签名;
5 、考生将加盖有审验图章的《 200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表明信息表》、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的复印件,签名后的《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 张递交资料处。
五、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2007 年 5 月 26 日 |
09 : 00 —— 11 : 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 : 00 —— 16 : 00 |
专业知识 |
2007 年 5 月 27 日 |
09 : 00 —— 11 : 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 : 00 —— 16 : 00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 2B 铅笔、橡皮。
六、报名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 50 元 / 人 / 科;中级, 70 元 / 人 / 科。
七、 2007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手册、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由考生在报名时向各级报名点预订。由各报名点汇总后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前向有关部门订购,预计在 3 月中旬领书。
八、详情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栏目(网址 :www.whrsj.gov.cn );
武汉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 ( 网址: www.whwsj.gov.cn)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六月中旬举行。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 100 题,全部为多选题,题型有 A 1 、 A 2 、 B 1 、 A 3 、 A 4 和 X 型题。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State Foreign Languages Proficiency Test for Medical Staff, 简称 LPT) ,是在全国卫生系统内为世界卫生组织医学奖学金和笹川医学奖学金选拔出国人员而设立的外语考试。
LPT 共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和俄语 5 个语种,其中,英语、日语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德语、法语、俄语考试不定期举行(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只考英语、日语)。试题分为听力和笔试两大部分,题型包括听力、语法与词汇、阅读理解、综合填空和书面表达。测试时间为 2 小时 30 分钟。
听力和笔试满分均为 100 分, LPT 成绩采用标准分报告, 300 分为平均分。英语考试成绩以 310 分为合格线,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成绩以 300 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LPT 开始于 1987 , 1993 年定名为 “ 全国卫生系统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 , 1996 年改为 “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 。
医科类成人高考招生专科(高职)考试简介
医科类成人高校招生专科(高职)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医学专业基础课的命题组卷工作由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承担。考试科目为 3 门统考课和 1 门专业基础课。医学专业基础课为医学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基础和外科总论。考试题型全部是选择题,包括 A1 、 A2 、 X 型题,题量 150 题,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成人高考始于 1990 年,最初的考试科目是 3 门统考课加 2 门专业基础课,简称 “3+ 2” 考试。医科类的专业基础课为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 2001 年专业基础课改为基础医学(包括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和临床医学(包括诊断学基础和外科总论)。 2003 年,成人高考从 “3+ 2” 的考试设置形式改为目前的 “3+1” 形式,简称 “3+ 1” 考试。 |